大概是我车里的暖气开得太足,巧克力几乎都已经融化,黏糊糊地粘在糖纸上。一些巧克力浆顺着他的指尖流下来,把他葱管似的手指搞得一片脏污。
这画面着实有点倒胃口。他什么都没说,却从眼神里极快地闪过一丝嫌弃。
哪怕他这点嫌弃稍纵即逝,但还是被我敏锐的捕捉到了。我很生气,吃到这么好吃的巧克力,我想的不是再吃一颗,而是赶紧带回家给他吃,一路上只想把车开得再快点,好早些看到他欣喜的表情。
回想我今天的表现,简直就像在路边捡到一颗狗尾巴草,就兴冲冲地跑到女神面前献宝的毛头小子。
可是女神呢,呵呵,人家根本就不稀罕。
我顿时有种痴情错付的挫败感,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,拿起那袋无人问津的巧克力就往餐厅走。
我坐在餐桌旁,把巧克力一颗一颗地剥开吃,丝毫不顾手指被粘稠的糖浆弄脏。
别说,它现在的卖相是有点恶心。
难怪何云敛瞧不上眼。
我吃到第四颗,就被甜得反胃,但还是赌气似的往嘴里塞。跟过来的何云敛坐在我旁边,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我。见我停下来,才凑过来舔了舔我沾了巧克力的唇角。趁着我愣神的功夫,他温柔地把舌尖探进我的口腔,像是小熊索取蜂蜜似的吸/吮我巧克力味道的津液,直把我吸得一滴都没了,才恋恋不舍地离开。
四瓣嘴唇“啵”地一声分开,从中间牵出一段银丝,被他用舌尖勾断。
他砸吧砸吧嘴唇,说,“好好吃。”
我被他吻得大脑缺氧,浑身酥软。但嘴还是硬的,“你不是嫌弃吗,还好吃个屁。”